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雲林縣警察局昨天因102年時任北港分局的黃姓偵查佐涉及與地下錢莊合作謀取暴利一案,由雲林地方法院檢察官黃立夫指揮帶隊搜查雲林縣刑警大隊偵3隊,帶回林姓隊長、許姓小隊長,訊後3人依5到20萬元不等交保候傳。據了解,現任嘉義市刑大的黃姓偵查佐與林、許3人當年都是北港分局同事,黃疑與地下錢莊合夥,邀北港分局同仁用集資方式借貸給地下錢莊賺取暴利。雲林縣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黃怡華表示,涉案警員在整起事件裡面看似各自扮演不同角色,有分工的可能,目前還在釐清案情發展,是否有向上發展可能,目前尚未排除。雲林縣警局副局長余臺貴表示,不排除將2位涉案警員調離現職,至於案情,因為尚在偵查,一切交由檢方偵辦,警察局將秉持勿枉勿縱原則,絕不寬貸。雲林縣警局刑警大隊偵3隊昨由檢察官黃立夫指揮帶隊搜查,帶回林姓隊長、許姓小隊長,訊後與涉嫌的嘉義市黃姓偵查佐3人依5到20萬元不等交保候傳,圖為雲林地檢署。圖/報系資料照 分享 facebook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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