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貨車遭燒毀。記者游振昇/翻攝 分享 facebook 台中1名國中男學生和2名國小男童,昨晚在台中市放鞭炮時,不慎引燃一旁的大貨車,涉嫌燒毀大貨車還波及3輛小貨車和1輛機車,警察和消防人員採證後,查出是3名學生所為,今天依公共危險的準放火罪嫌,函送台中地院少年法庭審理。中市警局第六分局西屯派出所昨晚7點多接獲民眾報案,西屯區中清路二段台中果菜市場後方有火警發生,警方到達現場發現1輛待報廢大貨車有起火情形,經消防隊撲滅後搜尋現場,發現起大貨車旁遺留鞭炮及3輛自行車,懷疑為民眾燃放鞭炮引起,經擴大調閱監視器及訪查周邊民眾後,發現為3名未成年所為,立即將其帶返所偵辦,以刑法第176條準放火罪函送。警方先訪查周邊居民,有民眾指出在火災發生前,疑有孩童在附近燃放鞭炮,可能因燃放不當釀災,警方立即調閱周遭數十支監視器,發現現場有3位孩童騎乘腳踏車於附近蹓躂,沿線查訪後迅速於中康街附近,查獲燃放鞭炮之孩童,於事發後3小時迅速將嫌疑人查獲到案;警方詢問後坦承係因貪玩,誤將水鴛鴦丟擲到大貨車後方棧板後引燃火勢。警方呼籲民眾,應多加注意家中孩童的休閒活動,也不要讓孩童單獨施放炮竹,以免發生危害,全案以刑法第176條準放火罪函請台中地院少年法庭審理。大貨車遭燒毀。記者游振昇/翻攝 分享 facebook 台中市有國中生涉嫌玩火燒毀車,現場留下單車。記者游振昇/翻攝 分享 facebook
9F7855B4BB295610
arrow
arrow

    teresaqq25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